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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4月25日,宜昌市人民政府下发了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宜昌市和谐示范企业的通报”,我公司榜上有名。这已是我公司连续第3次获得宜昌市和当阳市两级政府授予的此类殊荣。
      长期以来,我公司坚持以发展谋和谐、以和谐促发展,勇担社会责任,严格规范管理,诚信守法经营,仅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、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方面就取得了显著实效。从2002年我公司改制以来,随着企业规模的做大和效益的提升,公司先后5次调整提高了员工薪酬,年人均工资从2002年的6755元增长至2012年的37325元,2012年,我公司人均月工资为3110元,与宜昌市2012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水平2391元相比净增719元,10年来,我公司员工的收入水平始终领先于当阳市的社会人均工资水平。
      自2002年企业改制以来,公司始终是按时发放员工工资,并先后通过普调工资、发放全勤奖、倒班津贴和生活补贴等措施来提高员工待遇,激发员工爱岗热情。10年来,从无拖欠职工工资现象,“五险一金”也是足额缴纳,“五金”上缴从2002年的140万元上涨到2012年的1437.73万元。
      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,让员工在企业的发展中真正得到实惠 共享企业的发展红利,是确保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行之有效的办法,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、增强企业凝聚力的必由之路。